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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修县城白莲广场停车场竟变成了儿童游乐场所,负责管理的城管部门每年收取两万多元费用,有借公共用地创收之嫌疑。近日,永修县居民向本报反映此事。8月26日,记者前往永修县采访调查。


  反映:广场停车场被圈起占为游乐场



  白莲广场集休闲、娱乐、商贸于一体,与白莲公园相接,是永修人主要的休闲场所。8月26日上午,记者在白莲广场看到,一块约300平方米的空地被铁栅栏围了起来,只留下中间一条路。铁栅栏内,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儿童游乐设施,小车只能停在路边。



  一儿童游乐场的经营户称,这个游乐场存在约有3年,这块场地有人出2万元整体租下来,然后分割出租,他经营的这块场地每年付3000元租金。该经营户说,场地租金最终交给谁不清楚,合同是一年一签,当地城管肯定知道此事。



  随后,记者找到了白莲广场的物管,工作人员称,游乐场管理不归他们管,也没收钱。白莲广场销售中心严姓负责人称,白莲广场是一个政府工程,他们只负责建设,所有建设完工后就转交给政府。



  说法:城管收的是卫生管理费不是租金



  永修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赵鸿冰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项目确实是城管许可的,每年收费两万多元。他称2010年9月之前,白莲公园及广场并无规范的游乐场地,有部分商家在广场私自经营严重扰乱广场管理秩序。当时,永修县城管大队多次进行取缔。但有部分市民反映要求在公园内设儿童游乐场所,完善公园功能。考虑到白莲公园牌楼有一停车场,为规范公园附近各种游玩项目的有序发展,故决定把这块场地设为儿童游乐场所。



  赵鸿冰说,这些游乐场所经营户是合伙联营的,永修县城管局和其中一人签了合同。至于合同上签的是否是租赁合同,赵鸿冰表示自己没有看过合同并不清楚,管理该场所的下属部门负责人在外公干,不能提供合同给记者看。



  赵鸿冰说,城管局收的并不是租金,只是卫生管理费。“卫生管理费只要上门收取便可还需签合同?”记者问。赵鸿冰表示在管理范围内便要签合同。而该收费是否有相关部门的收费许可、是否有批文,赵鸿冰没有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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