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政府统建及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负总责,并作为责任人接受上级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县、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实行约谈和考核问责机制。
据了解,由南昌市政府督察室负责,市重点办、市住房保障办配合,从5月份起,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组,对各项目进行巡回检查,每月对工程进度较快的项目进行通报表场;对工程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对多次督导仍然进度缓慢的项目,启动问责机制。
来源: 江西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