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为540.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3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93.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7.34万元。
省纪委监察厅公布的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为26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1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2万元。
省直机关工委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为6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2万元。
据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而公务用车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来源: 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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